性質:設計人經紀公司
經營對象:
經營目的: 借由發掘及經紀優秀設計師,進而達到設計師與經紀公司的雙贏效果!
經營模式: 經由社群網站的特質及功能,募集具備潛力的設計菁英簽約到本公司旗下,借由我們的網站通路,將其個人背景跟設計概念或作品做適度的宣傳包裝,如果客戶有商品需求,便挑出適當的設計師提供相關設計,針對商品性質做一系列的規劃,進而從此商業合作模式中,設計師跟經紀公司皆可從中獲利,經紀公司可壯大本身的規模及名聲,設計者也可從中獲利,並藉此模式而提升個人價值,彼此創造雙贏的契機!
與設計者的利潤分配大概想法如下...
網站經營階段規劃:
第一階段(第一年)
第二階段(第二年~第三年)
我們的優勢:
我們的劣勢: